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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法学家及主要思想(凯尔森是什么法学派)

时间:2024-06-10

各位老铁们好,我是法学小达人“法学小萌”,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位西方法学家以及他的主要思想。

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西方法学家卡尔·凯尔森(Carl Schmitt)。他是20世纪德国的法学家和理论家,被誉为“现代学的先知”。

凯尔森的主要思想是关于和的。他认为,是的核心,的存在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秩序。他强调的决策性和决断性,主张应该是一种决策和决断的过程,而不是一种技术性的管理。

凯尔森提出了“例外状态”(state of exception)的概念,意味着在紧急情况下,领导者可以超越法律的,采取必要的行动来保护国家的利益。这个概念引发了很多争议,但也为学和法学领域带来了新的思考。

凯尔森,还有一些其他的西方法学家也对法学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。例如,约翰·罗尔斯(John Rawls)提出了“正义为公平”(just as fairness)的概念,主张社会正义应该基于公平原则。尼克拉斯·劳伦斯(Niklas Luhmann)则关注法律与社会系统的互动关系,提出了“自我参照性”(self-referentiality)的概念,认为法律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。

关于这些法学家的思想,有很多一读。比如,你可以阅读凯尔森的著作《的概念》(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),深入了解他关于和的思考。罗尔斯的经典著作《正义论》(A Theory of Just)和劳伦斯的《法律作为自我参照的系统》(Law as a Self-Referential )也是不可错过的。

希望我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新的法学,如果你对这些法学家和他们的思想感兴趣,不妨去阅读一下相关的著作,拓宽自己的法学视野吧!如果有其他法学问题,欢迎继续向我留言哦哦。祝大家学习进步,法学之路越走越宽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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